张某、李某于2009年5月登记结婚之后,对财产关系未作约定。2013年,张某提出离婚,李某同意离婚,但两人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张某遂起诉到法院。在离婚诉讼期间,李某就其一项专利与一家公司签订专利转让合同,可获10万元。李某10万元转让专利的费用,应归:()。
A.李某和张某
B.张某
C.李某或张某
D.李某
A.李某和张某
B.张某
C.李某或张某
D.李某
李平(女)与王坚(男)二人于1993年在A市甲区某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B市乙区。1997年李平与王坚在C市从事假烟生产被公安机关查获,C市丙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以生产假冒产品罪判处李平与王坚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李平与王坚被关押在位于C市丁区的监狱。2000年5月,李平拟向法院起诉离婚,请问下列哪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
A.A市甲区法院
B.B市乙区法院
C.C市丙区法院
D.C市丁区法院
2013年3月,张某车祸死亡。同年5月,乙镇人民政府收到某律师的意见书,认为乙镇政府对张某、王某的离婚登记行为属越权行政,应当予以纠正。乙镇政府于5月9日作出撤销张某与王某离婚登记行为的决定。王某不服,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认为乙镇非任一方户口所在地,乙镇发放离婚证书属于行政越权行为,乙镇自行撤销行为并无不当,故维持了乙镇政府的行政行为。王某不服行政复议,又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乙镇政府作出的撤销离婚登记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审法院受理后认为乙镇政府行为并无不当,故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谈谈法律推理在本案中的运用并评析法院的判决结果。
A.A市甲区法院
B.B市乙区法院
C.C市丙区法院
D.C市丁区法院
A.法律事件
B.法律事实
C.事实行为
D.事实关系
王某(20岁)、李某(19岁)、张某(17岁)、刘某(16岁)因共同抢劫被公安局于2008年4月8日分别逮捕,并被共同关押在看守所某房间。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2008年5月7日,人民法院组成未成年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王某、李某都聘请了辩护人,张某、刘某没有聘请,法院也没有为他们指定辩护人。2008年6月2日,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张某、刘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之后张父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张父无权提起上诉,予以驳回。判决生效后,四人均被羁押至某监狱执行。问:试分析该案例中公安司法机关的做法有哪些不当之处。并简述理由。
下列不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A.张某和王某登记结婚
B.李某立下遗嘱
C.原本拟参加竞买的周某在拍卖即将开始时突然放弃
D.赵某和范某签下房屋买卖合同
A.李某犯了重婚罪
B.王某有权要求李某解除与刘某的婚姻关系
C.应以李某个人意愿决定与刘某还是王某保持婚姻关系
D.李某与刘某的婚姻合法、有效
A.由张某向王某请求偿还
B.由张某向李某请求偿还
C.王某和李某须立即偿还
D.借期1年满后,由张某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A.王某和李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B.李某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C.王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
D.李某应在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张某(男)和李某(女)于2003年经人介绍恋爱结婚。结婚前张某的父母购房一套给二人居住,房屋权属证书所有权人登记为张某;结婚后不久李某的父母赠与二人一套家用电器。二人婚后第二年生一男孩。2006年初,张某与其女同学田某来往频繁,被李某发现斥责后,张某索性在外租房和田某共同居住,很少回家。张某的工资主要用于维持其和田某在一起的开销,很少给李某和孩子生活费用,李某独自抚养孩子,生活困难,借外债5000元用于日常生活。2007年初,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获得医疗费等赔偿共计2万元;张某痊愈出院后继续与田某同居。2008年3月,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张某离婚并抚养孩子。张某不同意离婚。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本案应否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