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离岸创新人才的支持政策为()。A、支持我省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个人等在
A、支持我省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个人等在国(境)外建立研发基地、开放实验室、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视离岸人才引进使用数量和基地规模,经评审认定,分三档给予离岸创新创业基地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的引才补贴;
B、经认定的离岸创新人才主持或参与的科研、技术、管理项目可按规定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项目,符合条件的全职人才,申报泰山学者工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外专双百计划”时,可不受有关名额限制;
C、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的离岸创新人才可纳入申请办理人才签证的范围。已持其他签证入境或持有效居留停留证件的离岸创新人才,可以直接在境内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无须出境办理工作签证;
D、对华友好并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离岸创新人才可推荐评选省政府“齐鲁友谊奖”、中国政府“友谊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