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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赵平、赵静二人为兄妹。二人父母生前拥有一幢私有楼房,这幢楼房于1997年出租给张某夫妇居住,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为2万元。1999年1月,赵平、赵静的父亲因病去世,当时留下遗嘱,房屋由赵平、赵静的母亲继承。谁料1999年2月,赵平、赵静的母亲因为操劳过度也一病不起,于1999年4月去世,生前没有留下遗嘱,于是楼房由赵平、赵静两人依法继承。1999年6月,由于赵静申请留美成功,要赴美学习,故赵平与赵静未来得及办理房屋的分割事宜。赵静在临走前,双方约定房屋暂由赵平居住,待赵静回来后再办理分割事宜。2000年6月5日赵平在未告知赵静的情况下将整栋房屋作价给周海生,价款为人民币30万元,并未向周海生告知财产属于两人共有,但告知了周海生目前房屋正在出租,答应由赵平自己出面,与张某夫妻解除租赁合同。于是二人签订了合同,并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同年11月1日,赵平告知张某夫妇其已将房屋卖与周海生的事实,并要求张某夫妇搬出房屋。张某夫妇不允,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购买该幢楼房。后赵静结束学习回国后得知赵平卖房一事,也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房屋、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购买赵平所占的份额。问题:1)赵平、赵静的父母去世后,在分割楼房前,赵平、赵静对该楼房具有什么财产关系?2)赵平、周海生之间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3)假设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周海生有无权利要求张某夫妇搬出房屋?4)在此案中,张某夫妇有哪些权利可以主张?5)如果楼房已经分割完毕,赵平仅仅是想将其自己分得的部分出售,尚在与周海生磋商期间,张某夫妇知道后要求购买其分得的部分,赵静也要求购买赵平分得的部分,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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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赵某(男)与孙某(女)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双方的母亲是姐妹,二人于2002年5月发生两性关系导致孙某怀孕,在父母的

赵某(男)与孙某(女)均已达到法定婚龄,双方的母亲是姐妹,二人于2002年5月发生两性关系导致孙某怀孕,在父母的敦促下,于同年12月隐瞒姨表兄妹关系,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于2003年2月生下一个有智力缺陷的女儿。2003年5月,赵某的祖父向人民法院提请要求宣告赵、孙的婚姻关系无效。经审理,查实双方确系禁止结婚的亲属,且均不愿意抚养女儿。人民法院随即判决双方婚姻关系无效,其女儿由孙某抚养,赵某承担部分抚养费用。孙某不服,提出上诉,认为:第一,赵某之祖父无权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请;第二,人民法院审理中未进行调解即宣告婚姻无效,违反法定程序;第三,为了保护女方权益,即使婚姻无效,双方所生女儿也应由男方抚养。请问,二审人民法院应否支持孙某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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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王先生和赵女士按照家乡风俗,举办了婚礼。由于赵女士单位特殊,对配偶身份进行了一定时间的政审,直到婚礼一年后,二人才办了结婚登记。举办婚礼后,王先生的父母全款给儿子买了一套房,房产证在王先生办理结婚登记后两个月办了下来,登记在王先生名下。婚后,二人因为感情不合。赵女士最终起诉离婚,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以分割房子。对此,按照相关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办了婚礼后买的房子就是婚后购置,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B.房产证在结婚登记后办下来的,属夫妻共同财产

C.王先生父母全资购房,该房产既不属于王先生也不属于赵女士

D.王先生父母全资购房,但产权登记在王先生个人名下,该房屋属王先生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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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都拥有所有权,这项财产称为共有财产。根据以上定义,下面
不属于共有财产的是()。

A.“梦园发廊”和“全味香餐馆”都是由金某夫妇两人开办的

B.富强公司租用的房屋是由刘某两兄弟一起兴建的

C.王某和赵某共同出资开办了“鑫磊”服装店

D.杨家有兄妹二人,均已结婚成家,哥哥开了一家租赁公司,妹妹开了一家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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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刘某与赵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生育两子刘大、刘二。刘大、刘二成年后分别组建了自己的家庭。1998年他们所在的村进行二轮土地承包时,刘某、刘大、刘二家分别承包了责任田,并领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刘某分得四亩田地。二老去世后,土地被刘二占为己有。现刘大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刘某、赵某的土地,分得其中的两亩田地。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A.被继承人生前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B.刘大、刘二可以共同继承刘某、赵某的土地

C.土地已经被刘二实际占有,故应归刘二单独继承

D.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财产属性属于家庭共有,而非属于个人,不属于可继承的遗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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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甲、乙二人为夫妻。在一次车祸中,乙当场死亡,甲于二日后死亡。甲、乙生前未立过遗嘱,也无子女。甲无父
母,只有一个孪生弟弟丙;乙的父亲已亡故,其母丁健在,乙还有一个亲生妹妹戊。乙的遗产:

A.应当由甲、丙继承

B.应当由丁、戊继承

C.应当由甲、丁继承

D.应当由甲一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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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民有嫁妻卖子,欲归父母者,恣听之。敢拘执论如律。材料二: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民有嫁妻卖子,欲归父母者,恣听之。敢拘执论如律。

材料二: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

——引自《后汉书·光武帝纪》

请回答:

(1)以上两则材料反映的是光武帝采取的哪一项措施?目的如何?

(2)光武帝还有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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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根据定义,下列属于胁从犯的是()。A.张三和李四实施一

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 根据定义,下列属于胁从犯的是()。

A.张三和李四实施一起盗窃犯罪活动中,张三在外望风

B.王五和马六见到一商店着火,二人各自进入商店,分别窃得一台电视机和一部数码相机

C.赵大在一起诈骗活动中被诱骗参加犯罪

D.朱二被一盗窃团伙胁迫参加盗窃,数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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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甲、乙、丙系三兄妹。2010年父母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处,由甲居住。2011年1月,甲持房屋广权证到房地产管
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将房屋登记在自己一人名下,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2011年9月,甲将该房卖给丁,丁付给甲房款60万元。丁取得该房屋产权证。2012年3月,乙、丙知道此事后,即向丁提出异议,认为房屋归甲、乙、丙二人共有,甲无权卖出房屋。要求收回房屋。经查,丁并不知道该房为甲、乙、丙二人所有。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我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在哪些情况下房地产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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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图}一)本人{图}二)配偶、子女、父母{图}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图}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A.投保人

B.被保险人

C.受益人

D.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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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甲、乙为兄妹,1982年二人父母相继去世,留下三间平房和十棵树。双方未分割遗产,平房一直由甲居住。19
88年,甲将平房推倒,树木砍伐后,在原地建起北房四间以及东西厢房各两间,乙未提出异议。1990年,甲取得上述房产宅基地使用权证。1998年经甲同意,乙使用北房一间,后因乙认为该房产系父母遗产,而甲认为该房产系自己出资所建,引起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与乙的纠纷为遗产分割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

B.新建北房四问以及东西厢房各两间归甲所有

C.新建北房四间以及东西厢房各两间归甲、乙共有

D.乙请求甲侵害其继承权的权利尚未经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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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下列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A.熟悉贾平凹作品的人都知道,贾平凹的创作多以乡土小说居多,包括获茅盾文学奖的《秦腔》也是为农村创作的一曲挽歌

B.6月13日,一位美国教授带着他修复的一部1932年的中国电影《野玫瑰》来到北京电影学院,让中国早期无声电影重新映入人们的眼帘

C.毕节四兄妹自杀悲剧后,加速户籍改革与公共服务,让留守儿童能与父母在城市共同生活,正在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D.一个古老的院落、一座庄严的庙堂、一方饱经沧桑的戏台……它们不仅是中国人心灵深处乡愁的寄托,更是中国珍贵的建筑基因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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