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C、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D、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A.保障金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
B.仅审计机关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情况有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任
C.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D.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
A.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规定比例的,按应缴费额50%征收
B.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C.没有安置残疾人,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D.上海地区根据人数规模较早的实行了分档征收
A.1%
B.1.5%
C.2%
D.25%
A.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B.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不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C.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社区服务事业,应当优先考虑残疾人就业